「本文来源: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氯碱化工氯碱B股
编号:临-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乙烯采购合同
●合同金额:9万吨×10年×公式价
●合同生效日期:年12月
●合同履行期限:年12月至年11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抵御风险,稳定生产。对本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特别风险提示:
1.由于上游供应商存在因乙烯价格波动、行业政策变化、汇率波动、贸易管制等不确定因素造成的风险,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合同双方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由于本协议履行时间较长、金额较大,存在因内外部环境变化导致影响协议执行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情况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12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乙烯供应及储运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华东分公司”)签署乙烯购销合同,采购乙烯约9万吨/年,合同期限为10年。该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批。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向赛科公司采购乙烯约9万吨/年,中石化华东分公司作为赛科公司的代理方,协助赛科公司处理乙烯销售的订单、发货等事宜。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0/29
法定代表人:张明龙
经营范围:生产乙烯、聚乙烯、苯乙烯、聚苯乙烯、丙烯、丙烯腈、聚丙烯、丁二烯、芳烃及副产品(包括氢气、乙腈、氢氰酸、异丁烯、混合碳四、抽余碳四、碳五、苯、甲苯、二甲苯、碳九、碳十、碳十一等主装置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的产品)(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范围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上述产品和自购的生产原料(包括:饱和液化气、丙烷、丁烷和氨)并提供售后服务及相关的技术咨询,从事聚合物应用开发,并向供应商和加工商提供附属公用工程服务,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名称: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5/9
法定代表人:孔全
经营范围:销售化工产品、石化产品、化肥,危险化学品的批发(详见许可证),从事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仓储,详见许可证。
公司与赛科公司和中石化华东分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
年至年,公司向赛科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60万元、.82万元、.25万元,占各年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3.27%、14.01%、12.87%。
3、履约能力分析
赛科公司、中石化华东公司与公司保持了多年的业务合作,公司资信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量:约9万吨/年;
2.合同期限:年12月至年11月;
3.采购价格:公式价;
4.合同生效条件:合同于年12月31日签署生效;
5.合同争议解决:由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适用中国法律进行解决;
6.违约责任: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均被视为违约,应当承担合同中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等。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净利润等不存在重大影响;
(二)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由于上游供应商存在因乙烯价格波动、行业政策变化、汇率波动贸易管制等不确定因素造成的风险,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合同双方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由于本协议履行时间较长、金额较大,存在因内外部环境变化导致影响协议执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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