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联合辖区公安机关开展液化石油气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生产销售掺杂二甲醚液化石油气违法行为。

在高新区某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充装资质、充装管理制度、是否建立销售台账,是否落实进货验收制度、是否如实记录每一批产品的进货来源、数量等进行了检查,现场对厂内液化石油气进行了抽样,并送至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本次抽查的液化石油气2个批次中有1个批次不合格,造成不达标的主要原因是大多数液化石油气中掺杂有二甲醚。目前已依法立案调查。

下一步,高新分局将持续加强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管,加大抽查频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督促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落实进货验收制度,树立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液化石油气储存、罐装、运输及使用安全,切实维护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zl/48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