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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1月27日讯据大武夷新闻网报道一年内再次因未按规定实施液化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和记录制度,顺昌县一家液化气公司被罚15万元。
年1月5日,顺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这家公司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存在涉嫌未按规定实施气瓶充装后检查的行为。年1月6日,该局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液化石油气充装信息化管理软件”中50余个日期的记录中没有充后复检记录,无法提供上述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
因在年1月16日,这家公司已因未按规定实施液化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和记录制度,以及存在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被罚了5万元。鉴于其一年内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顺昌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15万元。(张莎刘学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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