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23日讯12月23日,《枣庄市燃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在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行。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良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条例》将于年5月1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枣庄市燃气管理条例》已于年10月29日经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并于年12月3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由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
《条例》共8章52条,围绕保障燃气稳定供应、提升燃气服务水平,从明确三级管理职责、配套燃气管理经费、加强农村燃气监管、强化入户安检制度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硬约束机制,明确燃气经营者的安全责任、规范了燃气用户的安全用气行为、强化了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规范和推动了燃气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建立了燃气应急保障制度。
发布会上,枣庄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广忠介绍了枣庄燃气发展的历史,他说,年枣庄实现人工煤气供气,是全省率先经营管道煤气的城市,年枣庄市与中石油签订了天然气供气合同,标志着枣庄进入天然气时代。经过30多年的建设发展,现今,枣庄共有燃气经营企业59家,燃气用户63万户,中压以上燃气管道总长公里,形成65个镇街天然气全覆盖,镇域燃气管网快速发展,液化石油气补充供应的基本格局。燃气事业事关居民生产生活和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为引领燃气事业长远健康发展,制定《条例》就显示尤为重要。
同时,于良也表示,虽然枣庄市燃气管理工作成效显著,但依然存在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燃气企业主体责任不明确、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亟待规范等问题。燃气管理工作急需通过地方立法,理顺管理体制,解决燃气管理工作中的一系列突出问题,推动燃气管理工作法治化,提升保障和服务民生的水平。因此,制定燃气管理条例十分必要和迫切。于良强调,《条例》实施满一年后,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有关部门实施《条例》的情况适时开展执法检查。
闪电新闻记者李永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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