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民警在机场高速郑州南站组织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早间行动”中,查获一辆涉嫌非法运输液化气的改装面包车,及时消除了一个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当天6时30分,一支队副支队长吕厚敬、指导员张志强在机场高速郑州南站设卡检查时,一辆豫A号牌的可疑面包车引起了民警们注意,民警遂示意面包车司机停车接受检查。
当该面包车后备厢门打开的那一刻,一股刺鼻的气味扑面而来,民警顿时大吃一惊,发现该面包车除主副驾驶座位,其他座位已全部拆除,车厢内“挤”放着数个装满液化石油气的钢罐,情况十分危险!经民警现场点,该面包车上装有大罐液化石油气罐5个、中罐6个。面包车司机杨某某无危险品道路运输证、危险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面包车上甚至连一个普通的消防灭火器也没有配备。
面包车司机杨某说,心存侥幸的他为了多赚点儿钱,趁着高速交警上班的“空档时间”,运载一车液化石油气铤而走险上了高速公路,没想到车子刚刚驶入郑州南站就被高速交警查获。根据法律相关规定,面包车司机杨某因驾驶改装车辆将被罚款元;因非法运输危险品,将被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河南高速交警提示:液化石油气属于危险品,在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运载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危险品运输车,并配备持证的押运人员,行车时不得超速行驶,同时要遵循指定的安全行驶路线,避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确保安全。在没有取得危险品运输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运输、存储液化气钢瓶,将构成非法运输、储存危险物质违法行为,将被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作者:刘珺)
本文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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