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融媒体讯(记者欧阳林)11月23日,记者获悉,为了保障燃气使用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日前,全市正开展废旧气瓶回收、置换、报废处理工作。

当天,在归义液化气站,记者看到,前来加液化气的人员络绎不绝,工作人员正对每个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认真检查。“液化气钢瓶是有使用年限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规定,年2月1日前出厂的钢瓶,使用年限达到15年的应当予以报废。年2月1日后出厂的钢瓶,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到期后允许在进行安全评定后延长使用期,使用期只能延长一次,且延长使用期不得超过气瓶的一个检验周期,即最长使用年限为12年。

据悉,液化石油气钢瓶应当每4年检验一次,当钢瓶受到严重腐蚀、损伤或其他可能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时,应提前检验;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钢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根据规定,若市民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超过了安全使用标准,钢瓶应当报废、置换,否则,液化气站将不予加气。记者提醒,为了他人和自身安全,请广大液化石油气用户安全使用液化气,自觉抵制使用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或报废气瓶等行为。

作者:欧阳林

责编:柳勤进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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