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液化气罐放置在灶具周边,没有燃气报警器,7月21日,崂山同兴路金帝悦峰小区网店内的一家餐馆被责令整改。
日前,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场、消防、环保及街道等部门对同兴路和劲松七路上的10余家餐饮经营单位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下午1点30分,执法人员来到同兴路金帝悦峰小区网店内的一家餐馆。在餐馆的厨房里,几只液化气罐就放在灶具旁边,未采取任何隔离措施。看到这个情况,执法人员立即要求厨师关闭明火,责令整改。检查发现,餐馆也没有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执法人员介绍,根据规定,液化气罐不能放置在明火房间,液化气一旦泄漏,将被明火直接点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由于这家餐馆不具备使用、储存燃气的安全条件,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停止使用液化气罐。
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劲松七路左岸风度小区楼下网点。在一家餐馆内,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餐馆未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未进行网上环保自主备案登记,存在油烟无序排放污染问题,要求其马上整改。
此次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对崂山区同兴路、劲松七路上的10余家餐饮饭店在经营过程中燃气使用安全、用气用电、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业户存在违规使用、存储液化气罐、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问题20余处,根据情况,对业户进行督促立行立改、下达整改文书责令限期整改。
执法人员还对餐饮经营业户的油烟排放、污水排放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前期检查的饭店复查,共发现未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未建立清洗台账、未进行环保自主备案、擅自排放污水等问题8处,责令业户进行整改。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执法人员将跟踪督导落实整改到位,查处到位,形成问题发现、整改落实闭环。同时,各部门将按照职能职责,对其他餐饮服务业经营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确保崂山区餐饮单位燃气使用安全。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台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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