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检查液化气现场(一)

执法人员检查液化气现场(二)

春节临近,为进一步规范液化气站经营行为,近日,凤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液化气充装站专项检查行动。

这次专项检查行动,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对液化气站负责人和充装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宣传,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紧急处理措施,并督促其各项制度切实落实到位。二是对液化气站进行安全检查。核对气瓶充装单位的充装许可证、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报警装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否办理使用登记等;充装记录、设备维护保养记录是否完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装置、安全附件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充装超期未检、报废气瓶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督促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进行立案处罚。三是对瓶装液化气充装量的监督检查。检查是否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坚决查处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中对无证(单位资质、人员资质)坚决取缔;对符合经营条件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监察条例》进行规范管理。

截至目前,该局出动执法人员21人次,专项检查共检查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5家、气瓶使用单位30家。通过专项检查,有效督促了辖区内充装单位严格执行操作规范,进一步提高了充装单位人员安全防范意识,规范了辖区液化气充装单位安全生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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