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南通客户端记者赵冲通讯员徐植
从8月19日起,南通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实行实名制销售。
今天,市市政和园林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实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的通告》,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实行实名制销售。单位用户凭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凭本人身份证购买瓶装液化石油气。
通告说,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供应站点应与用户签订供气合同,运用南通市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严格做好销售实名登记,购气用户应积板配合,做到销售情况可追溯。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对未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的单位用户和未提供本人身份证的居民用户,一律不得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
对未履行实名制销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将列为重点整治对象,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据了解,自6月1日起,市市政和园林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违法使用燃气行为清理整治。重点针对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违法使用燃气的行为及非法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行为。全市已排查清理私拉乱接燃气管道处,回收违法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只。
目前,全市已建设完成瓶装液化气经营配送安全监管平台,各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及74家瓶装液化气企业安装使用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实现从气瓶充装、充装站出入库、供应站出入库、客户现场配送到定期入户安检的全过程追溯管理,有力保障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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