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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7月22日讯(见习记者宋波鸿)近日,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场、消防、环保及街道等部门对崂山区同兴路和劲松七路上的10余家餐饮经营单位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部分业户存在违规使用、存储液化气罐、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问题20余处。执法人员根据情况,采取督促业户立行立改、下达整改文书责令业户限期整改等方式进行处理,确保辖区餐饮经营单位的燃气使用安全。

下午1点30分,记者跟随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来到崂山区同兴路金帝悦峰小区网店内的一家餐馆。在餐馆的厨房里,几只液化气罐就放在灶具旁边,未采取任何隔离措施。看到这个情况,执法人员立即要求厨师关闭明火,责令整改。通过检查发现,该餐馆也没有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规定,液化气罐不能放置在明火房间,如果一旦发生液化气泄漏,将被明火直接点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因此,该饭店将液化气罐放置在灶具周围又没有安装燃气报警器,这样的行为十分危险。经过现场检查,该餐馆不具备使用、储存燃气的安全条件,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停止使用液化气罐。

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崂山区劲松七路左岸风度小区楼下网点。在一家餐馆内,执法人员通过检查发现,该餐馆未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并且未进行网上环保自主备案登记,存在油烟无序排放污染问题,要求其马上整改。

此外,执法人员还对餐饮经营业户的油烟排放、污水排放等情况一并进行了检查,对前期检查的饭店进行了复查,现场共发现未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未建立清洗台账、未进行环保自主备案、擅自排放污水等问题8处,现场责令业户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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