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0月21日8时20分左右,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南七马路路口发生燃气爆燃事故。目前,事故已造成4人死亡,3人重伤、伤情平稳,44人轻伤,医院进行救治。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发生爆炸的路口多栋建筑受损严重,外窗损毁、露出钢筋。停在路边的多辆小车受损。据媒体披露,其从沈阳市燃气部门了解到,20日晚上,附近市级燃气管线维修,于21日早上恢复供气。目前,燃气公司确认为燃气爆炸,但是正在排查饭店是否在停气期间使用液化气罐。
燃气使用规模增大事故时有发生
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从终端消费侧说,至少可分为两类: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
年之后,全国煤气和液化石油气管道总长度停止增长,老旧管道逐步更新替换为天然气管道;天然气管道总里程以每年新增2至4万公里的规模快速增长。到年年底,全国还有煤气管道1.09万公里,液化石油气管道0.45公里,而天然气管道已增长至76.8万公里。
当前,我国燃气使用规模不断增长,燃气安全隐患点多面广,燃气事故时有发生。
今年6月份发生在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的燃气爆炸事故,是中国天然气行业史上最惨痛的事故,但它也只是城市燃气行业安全隐患的冰山一角。今年10月,应急管理部集中公布一批近年来发生的燃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这些案例都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而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多集中于各方安全投入不足导致,因此希望进一步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以及企业和社会公众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升燃气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此外,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于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
各方安全投入不够
管道燃气安全牵涉很多具体的细节和技术问题,但从大方向来说,包含“物和人”两个核心方面,物料从施工端到使用端均有涉及,新建的燃气工程,从管材、接头等材料等选择,只要按照行业或公司等内部技术规范,用合格的产品严格按照工艺规范设计要求施工,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从源头杜绝此类事故。
而规章制度在现实中不一定能够完全落实,其中一个可能的原因是:在近年国家对城燃行业盈利水平持续“强监管”的背景下,部分城燃公司盈利能力下降,安全投入不足。
城市燃气的业务相比国家管网长输管道业务而言更为复杂,因为后者的下游用户数量有限且较为专业。而城市燃气企业连结千家万户,用户的安全意识普遍有限,因而城市燃气的终端运营成本实际更高。
城市燃气的规模效应明显,大中城市燃气公司效益同县城的燃气公司差异很大,同样的7%和10%的标准,对于大中型公司或许只意味着利润变薄,而对于很多中小规模燃气企业来说可能就是“生死攸关”,它们由此对于“看不见”的安全投入可能会存有侥幸心理,埋下一定的安全隐患。
安全之余,有关天然气终端改革的一些现实问题也再度浮现。城市燃气的配送网络在城燃企业之下,推进城镇燃气配送网络公平开放被认为是解决最后一公里的公平开放问题,诸如低利用率管道的开放;对于管输能力不足情况下,管道建设与燃气特许经营权的冲突;对于配气环节配气费的核准等。
安全到底要靠谁
城市燃气经历30余年的发展,一个大方向是,管道气的事故率以及伤亡率在逐年下降。
根据中国城市燃气协会下属的燃气安全与服务发布的《全国燃气事故分析报告》(年全国综述),年至年,燃气行业用户事故率从0.(起/十万户)下降至0.(起/十万户),管网事故率从0.(起/千公里)下降至0.(起/千公里)。
上述报告通过各数量对比分析得出的趋势显示:液化石油气事故数量和伤亡数量占比较高;用户事故风险是燃气行业最主要的安全风险,软管问题尤为突出,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第三方破坏是管网事故的主因,伤亡比例相对较高的场站事故则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故需坚决遏制。
业内人士表示,国家层面的法规在燃气项目如何解决安全隐患方面的规定很少,现实中,如何监督企业、政府,以及用户落实各自的职责,很难操作。
总体来说,管道安全的第一责任方仍然是城市燃气公司。
来源:能源圈、能源互联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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