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市计量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来到市区某单位,为该单位亟待检定的可燃气体报警器进行检定工作。该单位由于生产环境要求各不相同,各个车间分布着百余个探测不同种类可燃气体的报警器,由于气体性质不同,安装位置也各不相同,检定起来非常困难。
“我们的工作是守护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因此我们一定要精益求精,认真负责。”这是市计量中心检测一部负责人陈涛常说的话。有的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在十多米高的屋顶,为了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检定人员要克服恐高心理,携带仪器,攀上屋顶,去调试、标定和检定,将其中的可燃气体报警器认真负责地检测到位。
据统计,市计量中心每年为连云港地区近多家企业检定报警器多台件。同样的检测场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幕又一幕地重复上演,计量人默默地坚守着他们的工作阵地,无论天寒暑热、刮风下雨,没有怨言,没有退缩,构筑了一道坚固的安全防线,不仅守护了各企业生产安全运行,也保障了连云港地区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小知识
什么是“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是监测燃气(如天然气、液化气、氢气等)泄漏的仪器,它能够迅速检测到低浓度的泄漏气体,给人们提前处理隐患赢得时间。但是,随着使用时间推移,报警器也有失效和不准的问题,这就要定期对其进行检定,以判断其好坏,报警器室的工作就是“诊断”这些报警器好坏。可燃气体报警器应该联系当地有检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年度强制检定并要求出具强制检定报告,本单位的话可以有专人进行日常检查探测器的好坏。如果是固定式的气体报警器,需要携带标准气体到现场进行标定,如果是便携式的气体报警器就可以在实验室进行检定。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误差和检定周期
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检定周期为一年,每年需要对可燃气体报警器进行检定及测试,保证报警器的性能指标能满足相关要求,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的允许误差为爆炸下限的±5%,报警误差在设定值偏差在±25%以内。已经安装了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企业必须每年找有相关检测资质的单位来检测,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授权的法定技术机构对其进行检定,对因非法安装使用气体报警器而发生中毒、火灾和爆炸事故的,还要追究使用单位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日常使用中也要做好对报警器的定期维护工作,维修和标定工作由有资质的单位负责。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设备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来源:连云港市场监管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jc/57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