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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身份的气瓶与气体——巴彦淖尔液化气市场安全问题调查(二)

  9月13日,本报报道了《危险,就在身边——我市液化气市场安全问题调查(一)》,一个个触目惊心的事故,敲响了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的警钟。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消除安全隐患,防范气瓶安全事故发生,临河区从年开始推广使用智能“带芯”液化气钢瓶,年启用了企业自有产权液化气钢瓶,将用户私有的灰色“黑气瓶”全部回收。但是,连日来记者走访调查发现,一些经营者非法储存、销售液化气,充装或使用超期钢瓶、报废瓶,贩卖不明气源等现象仍然存在。

那么,不明身份的气瓶和气体会带来哪些危害?为什么推广使用智能“带芯”液化气钢瓶?相关法律对液化气经营、储存、充装、使用等问题有哪些规定?9月13日,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

01

临河3年取缔20处“黑窝点”,查处多只灰色“黑气瓶”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临河区供热供气物业管理中心、公安局治安大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液化气市场进行多次联合执法,但仍有人顶风作案,液化气“黑窝点”“黑气瓶”屡禁不止。

黑户液化石油气钢瓶

  今年1月,有群众举报,临河一饭店非法储存、倒卖液化气。联合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发现,该饭店仅十几平米的厨房内堆放着11个灰色液化气钢瓶,其中有50公斤装气瓶1个、15公斤装气瓶6个、10公斤装气瓶4个。店主说,他经常到鄂尔多斯杭锦旗巴拉贡镇充气,除了自己饭店使用外,还倒卖给周边小饭店。执法人员当即联系专业运输车将店内液化气瓶拉走。联合执法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店主进行处罚。

利用面包车私自贩卖液化石油气钢瓶

  年6月,联合执法部门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临河曙光乡晨光村六组一农户家发现其私自储存个液化气“黑气瓶”,其中含有超期未检验瓶4个、报废瓶57个。此外,该农户家中还存放了35升装汽油5壶、升装汽油5桶半、升装柴油1桶。该“黑窝点”经营者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这是近年来查处规模最大的一次。

私自储存液化石油气钢瓶

  临河区供热供气物业管理中心副主任吕振荣介绍,从年5月开始,该中心响应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开展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取缔非法充装、经营液化气窝点20处,查处多只“黑气瓶”,拘留非法经营者11人。

02

非法充装液化气屡禁不止,非法经营醇基燃料将严惩

  吕振荣介绍,目前临河仅有市易佳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和市佳鑫液化气有限公司两家正规液化气公司。两家公司的气源均从中石油等正规的生产液化石油气的企业通过专用车辆运输并储存在气站。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液化气企业只允许给企业自有产权气瓶充气,不允许给非自有产权气瓶加气,更不能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用于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加气。目前,两家公司均使用绿色智能钢瓶,因此,现在市场上流通使用的灰瓶,以及取缔的多个“黑窝点”中的气体,绝大部分是气贩子提供的,充装的液化气质量和数量均无法保证。

  “气体来源没有保证,且充装中多数用导管将气瓶连接、瓶对瓶倒充液化气,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安全防护设备和措施,一旦操作不当,极易造成气体泄漏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发生。”吕振荣说。

  除了非法倒卖液化气,记者走访发现,一些气贩子还喜欢贩卖成本低的醇基燃料。

  近日,有群众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说发现庆丰东街上常有厢式货车把醇基燃料通过塑料管灌输到某饭店的油桶内。

 记者来到现场看到,一辆货车停在一个小巷内,车边站着一男一女,男子从货车车厢里拉出一根黑色塑料管,抛到房顶上,又顺着扶梯上了房顶,女子则蹲守在车边。记者绕到后院看到,男子站在房顶上,身旁有两个蓝色大油桶,他正通过塑料管道往里面灌油。周边一商户告诉记者,附近餐饮店多,这个卖油的经常开车过来,相比起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价格便宜,每公斤才2元。

醇基燃料到底是什么?是否允许广泛使用?在运输和经营过程中又有什么规定?9月13日,记者采访了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科长王宇峰。他告诉记者,醇基燃料俗称“环保油”,是以醇类(如甲醇、乙醇、丁醇、水等)物质为主体配置的燃料,以液体或固体形式存在的一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如果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比例,遇热源和明火,或储存和使用不当,极易燃烧发生火灾或爆炸。年,国家将“闪点小于等于60摄氏度的醇基燃料”列入第项危险化学品。按照相关规定,经营者履行相关手续后,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才可以从事经营、储存活动,且销售时应检查醇基燃料运输车辆相关资质,为使用单位加注醇基燃料时应使用防爆泵。醇基燃料运输车辆必须取得危化品运输资质,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证。

  “我们重点监管醇基燃料的经营、储存行为,在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前,我们会对其储存场所、经营条件、设施等进行安全审查,如达不到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条件,我们不予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王宇峰说,如果未取得许可证仍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将依法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所得,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3

绿色智能钢瓶可实现充装、销售的全程可查询、可追溯

  吕振荣告诉记者,液化石油气钢瓶属于特种设备中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按照相关规定,钢瓶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每4年必须检验1次,到第8年仍需使用的,必须经检验机构鉴定且最多再延续使用4年。然而,市场上很多“黑窝点”的经营者违规使用超期未检甚至是报废钢瓶,这些钢瓶安全指标不合格,不仅老化、腐蚀,瓶体的抗压力、牢固度都存在问题,如继续使用极易造成气体泄漏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危及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临河区用户使用的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

  “这些不法商贩通过私自倒气,如将15公斤的气倒成12公斤或11公斤,再以低于政府指导价的价格流向市面,从中赚取差额。一些用户根本看不出其中的玄机,贪图便宜为灰色‘黑气瓶’提供了市场。灰瓶属于淘汰落后的危化品,没有专一身份信息,出了事故无法追溯源头,气瓶使用者无法索赔,损害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吕振荣提醒。

临河区用户使用的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

  据了解,从年开始,临河区开始推广使用绿色智能“带芯”液化气钢瓶,年启用了企业自有产权液化气钢瓶,将用户私有的灰色“黑气瓶”全部回收。吕振荣介绍,绿色智能液化气钢瓶阀门上装有“智能芯片”,相当于一个专属电子身份证,记录着气瓶的所有信息,只要用手机扫一扫   实施气瓶企业自有产权制度有什么好处呢?吕振荣说,对用户来说一是可以节省费用,用户只需付押金向企业租赁气瓶,并承担一定的租赁费用即可,如果不用了,可以随时退回气瓶,经结算后领回押金。二是购气更加方便,市民打个电话,企业送气上门,无需像以前一样把气瓶拿过去充装,还要担心自己的气瓶会不会和别人的搞混。

巴彦淖尔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袁雅芹/文杨晓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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