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国早报官方客户端报道,3月15日早上7时许,南宁市某小区一米粉店发生燃气泄漏闪爆,事故中一男子被灼伤。据小区物管现场了解,该店在铺面里违规放了三个液化气钢瓶,事故原因疑为该店员工昨晚忘记关闭燃气阀门,当天早上使用时,不慎造成燃气泄漏的闪爆。
在该起事故中,有几个点需要大家的重视。
第一点,液化气钢瓶。
去年10月份,江苏无锡一小吃店“10.13”燃气爆炸事故,同样是系店内液化气罐爆炸引起的。在所有燃气中,相比较而言,灌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稳定性较差。
①钢瓶本身的问题。钢瓶有明确的保质期,并明确规定需进行定期的质量检查。过了保质期,或钢瓶本身质量不合格,就很容易引发煤气罐爆炸等事故。
②使用者的粗心大意和无知。常见的就是忘记关煤气罐阀门,造成液化石油气泄漏,而不自知。当泄露的燃气浓度逐渐上升,出现明火、衣服静电、或者有人在泄漏环境下拨打电话,就会发生爆炸。除此之外,常见的粗心大意还有胶管损坏不自知,导致液化气泄露;阀门松动不自知,导致液化气泄露。使用者的无知主要表现在对灌装液化石油气的认知上。天气冷的时候,钢瓶内的液化气会出现无法充分燃烧的情况。小部分商贩干脆将液化气罐泡进热水里,还有的甚至直接把液化气罐放在火上加热。这种行为都是极其危险的。
第二点,安全意识问题
因为城镇工商业人流量大、人群相对集中,尤其是在中小型餐厅,若燃气使用不规范,就有很大的燃气爆炸隐患。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发布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中规定,餐饮场所使用天然气作燃料时,应当采用管道供气,设置在地下且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或座位数大于75座的餐饮场所不得使用燃气。而且记者了解到,根据南宁市消防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地下建筑和已开通燃气管道的高层建筑,禁止使用瓶装液化气。虽然暂不能确定该米粉店是否有燃气,但其违规在店内存放了3个液化气钢瓶,也是极不安全的。
在该事件的新闻报道中,我们得知,受伤男子住在存放有3瓶液化石油气的店内。可以看出,该受伤男子,包括米粉店老板,均存在安全意识不够的问题,并没有意识到,如果一旦其中一瓶液化石油气发生闪爆,将会造成多么可怕的后果。
第三点,安全预警装置问题
在GB—(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4.3中,国家强制要求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在事件报道中,并无可燃气体报警器字样的出现,虽然无法确切得知店内是否安装有可燃气体报警器,但可以肯定的是,若同样的液化气泄露的夜晚,可燃气体报警器检测到液化气泄露并及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提醒住在店内的员工开窗通风,关闭阀门,那么,这场事故还是有避免的可能的。
其实,在小编看来,通过现代化的科学手段进行燃气爆炸的有效预防,那每起因为燃气泄漏爆炸的事故,都是有避免的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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