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公布

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第四批典型案例

快和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年以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聚焦民生所指、民意所向、民心所盼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拳打击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食用植物油掺杂掺假、宣称“减肥”“壮阳”食品非法添加、油品质量违法、加油站计量作弊、“神医”“神药”等虚假广告、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制售翻新“黑气瓶”、劣质燃气具、超期未检电梯等十类违法行为。依托“铁拳”机制,深化开展打击整治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包装饮用水,未按注册配方生产销售保健食品,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商品过度包装,电动自行车违法改装,儿童用品产品质量问题,疫情期间非法制售假冒伪劣防护用品和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有关涉老相关食品、保健品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查办一批让人民群众广泛称道、对违法分子有力震慑的“铁案”,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水平,全力打造江西市场监管执法为民“铁拳”品牌。现将第四批12个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南昌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炫煜经营部发布化妆品虚假广告案

年4月19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炫煜经营部发布化妆品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92元的行政处罚。

年12月1日,南昌高新稽查分局接到投诉线索,对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炫煜经营部在网络平台销售化妆品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产品“伊芳妮法令纹抗皱贴”在网络平台上宣称:“伊芳妮法令纹贴小烫斗抗皱紧致提拉维护淡化法令纹去八字嘴角面膜”等功效,经核实,与产品标签和网站信息中的功效表述不一致,该产品实际功效不能“去八字嘴角”,因此该广告为虚假及引人误解的宣传,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形,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南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利用网络平台发布广告已经成为普遍情况,也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比较常见的一种购物方式,但其中一些不法商家为推广产品,通过直接夸大或暗示的方式发布不实的宣传,以期提高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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