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气瓶充装行为,落实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抓好我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和危化品安全事故警示教育,防范液化气钢瓶安全事故的发生。4月19日下午,日喀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市区气瓶充装单位和钢瓶检测单位负责人集中约谈会,局分管领导、特设科、市局执法队、桑珠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市区6家气瓶充装单位、1家钢瓶检测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议通报了近期市区各气站钢瓶送检情况和新钢瓶储备情况,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中充装单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等内容,进一步强调了气瓶充装(检测)安全监管和信息化管理工作。
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治理工作,相关企业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一是要落实主体责任。要配合检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将到期钢瓶送检工作落到实处,检测单位保证三天内及时检测完送检钢瓶。二是规范充装。要严格按照气瓶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充装前后的安全检查和充装过程记录,严禁充装超期未检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气瓶。三是要加强培训教育。定期对管理、充装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教育培训,增强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同时,市执法队和桑珠孜区市场监管局也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预防和减少因液化气钢瓶违法充装和使用安全造成的事故。
座谈会上,被约谈的各单位负责人按属地管理原则与桑珠孜区市场监管局签订了安全责任承诺书,并表示针对通报的问题立即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合法合规经营,确保全市城镇燃气安全!
终审:付家义
初审:党志超
拟稿: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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