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0日讯近日,日照莒县小店派出所民警正在辖区日常巡逻,在镇驻地某饭店门口发现路边停着一辆蓝色三轮翻斗车,一名男子正在拿大罐子往小罐子里倾倒,形迹可疑,便前去检查。

民警看到,翻斗车的车斗内载有四个大液化气罐,这名男子正在手动从其中一个大液化气罐内向一个小液化气罐内灌充液化气。

经过盘问民警得知,该男子系镇驻地某液化气站员工吴某某,听从该液化气站老板严某某的安排,车载大液化气罐,到该饭店手动灌充液化气。私自倒灌液化气,非常危险,还容易造成液化气泄露,属于违法行为,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民警随即将吴某某、严某某传唤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经审查,违法嫌疑人吴某某与严某某对非法运输、买卖危险物质液化气的行为供认不讳。

3月9日,经县局批准,小店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吴某某行政拘留五日,对违法行为人严某某行政拘留七日。

闪电新闻记者臧一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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