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液化石油气钢瓶和人一样,都有一个唯一的“身份证”,气瓶制造和检验等身份证信息可以从气瓶护罩和瓶体直接读取。

(1)报废瓶。对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允许在进行安全评定后延长使用期限,但是最长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检验周期,也就是气瓶理论使用年限最长12年,超过该年限的气瓶应强制报废。该信息可从气瓶涂覆信息的“终止使用日期”确定。

(2)过期瓶。常用的YSP35.5型(常说的15公斤瓶)液化石油气钢瓶应4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对于超期未检验的气瓶不能继续充装使用,需要送至专门的钢瓶定期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信息可从气瓶检验信息查到。如果用气量少,气瓶周转时间长,用户需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zz/60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