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处理控制程序(液化石油气钢瓶制造程序文件)

1.总则

本程序对液化石油气钢瓶产品热处理质量控制作出规定。

2.引用法规标准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液化石油气钢瓶》

CJ/T33-《液化石油气钢瓶热处理工艺评定》

3.职责

热处理管理由质检、技术部归口管理,热处理质控责任人监督实施,生产设备部、质检技术部、车间配合。

4.管理程序

4.1热处理工艺试验

4.1.1工艺人员应按图纸及技术标准确定是否对钢瓶或受压部件进行热处理;

4.1.2液化石油气钢瓶的焊后热处理按《瓶规》执行;

4.2热处理工艺

4.2.1凡简单的热处理工艺,可在工序工艺过程卡的热处理工序中提出工艺要求;对较复杂的热处理

工艺由工艺员编制“热处理工艺卡”,经焊接质控责任人审核后实施;

4.2.2热处理工艺的编制依据及内容。

a热处理工艺试验报告。

b焊接工艺指导书上的热处理规范。

c有关标准的规定,设计图样、合同及法规要求。

4.2.3热处理工艺评定编号方法:RPD+流水号组成。

35.5L流水号:热处理–02

4.2.4热处理工艺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a热处理类型:调质、正火、退火、固熔、稳定化;

b热处理工艺参数:进炉温度、升温速度、保温温度、保温时间、冷却速度、冷却方式;

c合格要求:力学性能应达到标准要求。

4.2.4热处理工艺修改由热处理工艺员按《工艺质量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

4.3热处理前的检验

4.3.1按照热处理停止点的检验内容和要求,热处理前须对产品和产品检验资料进行检验和审查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热处理;

4.3.2热处理设备应完好,热处理设备能力应满足产品热处理要求,热电偶应经鉴定合格,测温仪表、热处理曲线记录仪器的精度、灵敏度、量程等应满足有关规定,且在检定有效期内;

4.3.3测量温度点的数量和位置应符合热处理工艺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4.4热处理过程控制

4.4.1热处理工人应进行培训,合格后上岗;

4.4.2热处理应按热处理工艺进行操作,有足够的温度测量点,焊后整体热处理,处理前应考虑是否采取防变形的措施。操作工人须按序、批号认真填写操作记录表(卡)并收集“热处理时间-温度记录曲线图”,在曲线图上注明时间、瓶批号、操作人员签名,热处理责任人审核签字;

4.4.3检验员对工艺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热处理后在“工艺工序过程卡”上确认签字,并出具“热处理检验报告”,交焊接质控责任人审核后归档;

4.4.4热处理后标记消失或不清,由热处理工负责重新标记并经检验员确认打上确认标记;

4.4.5热处理结果不合格时应重新进行热处理;

4.4.6热处理记录及试验报告由质检、技术部归入产品技术档案。

5.本程序涉及的质量记录

热处理报告

YSP35.5L钢瓶热处理记录

热处理时间-温度记录曲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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