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灶管阀”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但日常生活中相关违法事例频发
现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
这些行为不可取!
案例一
泰兴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生鲜超市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燃气灶案
泰兴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对某生鲜超市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售卖的3台燃气灶无合格证,未张贴强制性(CCC)认证标志。经查,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家用燃气灶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泰兴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对当事人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
海陵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电器商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燃气具案
海陵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海陵区某电器商行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1台家用燃气具无熄火保护装置,不符合《家用燃气器具》(GB-)5.3.1.13“灶具的每一个燃烧器均应设有熄火保护装置”的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海陵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符合标准产品,对当事人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
姜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液氧气体充装站充装超期未检的氧气瓶案
姜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经扫描氧气瓶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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