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省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管理,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完善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发展规划,健全责任体系,全面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行业规划引领。各地燃气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燃气发展规划,科学确定液化石油气企业数量,优化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供应站等设施布局,促进形成层次清晰、竞争有序、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安全可靠、满足需求的液化石油气供应市场体系;积极培育有实力、守信用、管理好的合法企业做大做强,实现液化石油气行业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按照居民用户购气距离在5公里左右的要求,合理增设液化石油气瓶供应站,解决群众用气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住建(城管)、规划、应急、消防和行政审批等部门简化审批手续,尽快实现配送站点建设全覆盖。   健全完善责任体系。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经营、运输等业务。企业应强化相关工作人员培训教育,加强对燃气用户安全用气的指导服务,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各地住建(城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商务、公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应明确职责分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职责。   强化配送服务管理。用于液化石油气运输的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标准,由供应站到用户的专用配送车辆由各地燃气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办理注册登记。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建立车辆保养、维修、检查制度,车辆管理实行“一车一档”,将配送人员纳入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配送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燃气主管部门建立送气配送服务评价机制。   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各地应加强液化石油气行业准入退出管理,严格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现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全面加强信息互通、数据共享,联合建立信息管理大数据平台,实现企业经营、气瓶充装、车辆运输、入户配送、用户安检全过程智能化实时管控;全面排查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倒灌和充装非国标钢瓶、不合格气源钢瓶等行为,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管理作用,利用网格化管理模式深入排查违法非法经营行为和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   提高安全用气水平。经营企业对购气用户进行实名制登记,建立“一对一”定点供用气关系,企业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协助用户完成隐患排查整改。餐饮经营单位要落实安全用气责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主动接受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指导,整改安全隐患。各地应强化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用气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强化制度保障措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成立省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加强液化石油气行业监管信息共享,提升联动协调能力和快速处置能力。各地进一步完善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落实体系。各地加强地区间配合,强化跨区域执法协作。完善部门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对管理混乱、违法经营、发生安全事故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陈鹏谭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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