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以往执法人员苦于取证难,对非法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通常只能查处到“气贩子”,如今公安、燃气监管部门联动“往上查”,今后上游供气单位也责任难逃。目前,正在进入立案查处的无锡市锡良液化气有限公司就是一家上游供气单位。据悉,这是全省首次通过下游公安部门侦查追溯供气渠道,并对上游供气单位进行查处的案例。

目前,锡城有20多万用户仍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主要集中在老新村、城郊结合部出租房以及小餐馆等处,共有个正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以及15个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近年来,无锡加强燃气安全管理,推进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但部分无证无照供气站点依然存在,给用户安全用气埋下了重大隐患。燃气经营企业为无证无照供气站点违规充气现象也依然存在,为非法经营站点留下了生存空间。今年以来,市、区两级联手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领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经营活动,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平稳发展上取得重大进展。

近期,“气贩子”李宙明在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瓶装液化气被警方查获。李宙明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已经新吴区人民法院宣判。得知这一消息,市园林和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并未觉得“大功告成”,负责人有了新想法:通过现有案源,顺藤摸瓜“揪出”该“气贩子”的上游供气单位!市园林和公用事业监管中心燃气监管科科长龙光明介绍,6月21日他们启动立案,办案人员第一时间向新吴区检察院调取案卷。根据线索发现,位于洛社镇的无锡市锡良液化气有限公司为上游供气单位,办案人员立即向无锡市锡良液化气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过两次询问与核实,无锡市锡良液化气有限公司违法行为和违法所得均已查清。该单位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个人提供用于销售的瓶装液化气,证据确凿,数量较大,经过案审会讨论,决定对无锡市锡良液化气有限公司处以8.5万元的罚款,并没收其违法所得。

龙光明介绍,无锡市锡良液化气有限公司向李宙明销售用于经营的瓶装液化气违法案,为全省首次通过下游公安部门侦查确定供气渠道并经法院宣判,对上游供气单位进行查处的案例。有了公安部门的介入,非法经营燃气的调查取证更加高效、有力。

未来,燃气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联手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领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将形成长效机制。对于非法经营燃气的行为,市民可拨打-投诉举报。(晚报记者蔡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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