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首席记者孙科文/图
去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件,同比增长33.4%;二审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件,同比增长%。还有两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4月24日,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在电商平台上傍名牌,他被判赔31万多元
西门子股份公司于年成立的全资子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管理中国区域内业务,经营范围包含电气、电子和机械产品等。西门子、SIEMENS商标及其企业名称在国际和中国境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龚百军在一电商平台上的展翼商城店铺中销售产品名称为燃气灶德国西门子一级能效全国联保10年质保2年免费换新双灶嵌入式家用天然气煤气灶台式液化气炉具的燃气灶,其在该展翼商城店铺中即商品详情中使用德国西门子字样,在其产品的包装、实物、说明书上使用德国西门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字样,宣传照片上使用有SIEIMENS标识。
法院经审理认为,龚百军在其销售的燃气灶中突出使用西门子和SIEIMENS字样,足以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与误认;擅自将西门子作为企业名称使用,足以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将其产品及服务与西门子股份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相联系,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法院判令龚百军停止侵权并赔偿31.65万元。一审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意义:
伴随着互联网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一些价低质次的商品采取傍名牌的方式借助网络平台进行销售,不仅侵犯了知名品牌的知识产权,而且给消费者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本案的公正审理,有力保护了德国西门子股份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的良好商誉,规范了网络商户的销售行为,平等保护了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外商在中国投资的信心。
(实习编辑熊子文编辑戴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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