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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维护安全稳定环境是重大政治责任。7月14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零号行动”会议召开,部署开展特种设备及灶管阀质量、“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老涉诈问题隐患整治、食品安全和打击侵权假冒“百日攻坚”,从严执法、严肃打击,对问题线索“零忽视”,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通过办理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市场主体、规范一个行业。现公开曝光发布第三批“零号行动”典型案例:

案例一

崇川区吴某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燃气具案

年7月28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中原市场吴某门市进行检查时,在其经营场所和仓库内发现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33台、可人为调节出口压力的瓶装液化石油器调压器35个。经调查,当事人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不符合GB-《家用燃气灶具》的规定,可人为调节出口压力的瓶装液化石油器调压器不符合《瓶装液化石油器调压器》GB-的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崇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上述燃气灶和调压器实施扣押,并立案调查。

典型意义

燃气具的安全直接关系到用气安全,关系到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于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一律从严查处。如广大消费者发现有商家在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无熄火保护装置的、未经3C强制认证或未张贴“CCC”认证标志的家用燃气具,请拨打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案例二

海安市某色织整理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安装)案

年7月29日,海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海安市某色织整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安装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现场未查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有效安装资质和施工协议等安装材料。经查,当事人并未取得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的制造许可证和安装相关许可证,自行组织安装上述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安装)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之规定,该案正在办理当中。

典型意义

该案当事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意识淡薄,非法安装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通过本案查办,有效消除了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规范了企业对特种设备的使用,有利于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营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

案例三

通州区某商行对商品作虚假宣传案

年7月25日,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通州区某商行进行检查,发现场所内有“棟才佳寳牌”压片糖果等普通食品在售,店内展示牌及播放的视频中正在宣传上述普通食品具有“量子能量波给细胞充电……促进血液循环……促进肌肉细胞生长,增加力量%-%,修复紊乱细胞磁场……”功能。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票据、销售记录等材料进行检查,发现其消费人群主要面对老年群体。当事人对商品虚假宣传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典型意义

当事人为推销自己的食品,利用老年人渴望身体健康的需求,通过视频、讲解等方式,宣传普通食品具有保健等功效,目标群体十分明确,把牟利之手伸向了老年人的“钱袋子”。本案的查办,目的在于打击欺骗老年人的恶劣行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老年人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案例四

海门区某电动自行车经营部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近日,海门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海门区某电动自行车经营部实施检查,现场发现有4辆电动自行车均加装了后尾箱,与车辆的产品合格证图示不同。另查,当事人于5月份销售一辆电动自行车配备了石墨烯电池,与该车合格证所配备的锂电池不一致。当事人擅自对电动自行车改装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海门区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典型意义

电动自行车在生产时,不但经过整体、统一的设计,还经过严格的整机测试。如果单独改动某一部件,就会破坏其整体性能,给行车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市场监管部门再次提醒,消费者购买时认准带CCC认证标志、标明执行G-《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不擅自改装、修理。当车辆出现故障时及时联系商家或前往指定的售后点进行维修,切忌自行拆装维修,成安全隐患。

案例五

如东县某百货超市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未经批准生产的药品案

年7月27日,如东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如东县某百货超市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查获特效风湿灵胶囊38瓶(标注的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药品规格:mg×粒/瓶)、咳喘灵胶囊瓶(标注的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药品规格:0.4g×粒)。通过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未查询到上述药品的通用名及批准文号等相关信息。经查,如东县某百货超市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如东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上述胶囊实施扣押,并立案调查。

典型意义

药品安全关系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危,关系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聚焦药品领域安全,严肃查处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药、安全药。

案例六

启东市贺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近日,启东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贺某正在生产底部标有“某机电工具有限公司”的电动工具机壳64件、同款次品机壳5.4kg、带有侵权商标的塑料字标0.8kg、用于生产侵权机壳的生产模具一套,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上述商标授权的相关材料。当事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启东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立案调查,现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典型意义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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