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潭3月10日讯(记者谢文礼通讯员刘晓勇)3月10日,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局了解到,为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送气工管理,保障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配送,规范配送服务行为,维护广大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湘潭市制定了《湘潭市城区瓶装液化石油气送气工管理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12分制考核制度严格规范送气工管理。
《办法》中所称“瓶装液化石油气送气工”(以下简称“送气工”)指已取得《湘潭市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被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聘用的人员。《办法》规定,凡在湘潭市市区范围内进行配送液化气的人员,都须取得证书。
《办法》对送气工实行累积记分周期制,从送气工领取证书日起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一个记分周期内扣除分数达到12分及以上的,撤销从业资格证书一年,且下一年度不得重新申请发证,撤销期结束经培训合格后可再次申请发证;两次撤销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永久取消发证资格。同时,《办法》规定了19项扣分标准,其中倒灌瓶装燃气,造成燃气安全责任事故,开展非法经营液化气网点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从业人员合格证书的行为,将被一次性扣12分。
市城管执法局燃气服务中心液化气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湘潭市液化石油气行业制定的,旨在规范湘潭市城区名瓶装液化石油气送气工管理,保障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配送,规范配送服务行为,维护广大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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