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交通委关于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深刻吸取近期液化石油气事故教训,近期,各区相继开展危险气体运输企业联合专项整治行动。
大兴区
近日,大兴区交通局联合大兴区市场局、大兴区交通支队、大兴区应急局开展对辖区危险气体运输企业联合专项整治行动:
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车辆动态监控情况进行深入检查,要求建立安全管理机构,责任到人。通报企业运输车辆的违章情况,督导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做到守法驾驶。对危险品运输车辆及压力容器的检测检验情况进行检查,技术状况达不到安全标准的车辆及设备一律禁止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督导企业调整完善应急保障预案,细化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要求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鼓励从业人员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对大兴区6家危险气体运输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当场消除安全隐患5处,对1家使用未经检定的压力表的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罚。
丰台区
近期,丰台运输管理分局集中开展液化石油气瓶装运输专项整治行动。
1.梳理完善台账。
通过前期入户走访调查,结合电子运单中运输货物内容筛查,梳理出相关液化石油气瓶装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完善信息台账。利用智慧货运平台政府子系统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危货运输企业是否存在有轨迹无运单问题、运行轨迹与运单登记路线匹配情况进行核查。
2.联合入户检查。
联合丰台交通支队对液化石油气瓶装运输企业进行入户监管,检查企业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培训情况、车辆管理维护等内容,对未有效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及未给2名员工缴纳社保等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货运小、散、弱的行业现状在短时期内很难得到迅速改变,液化石油气瓶装运输企业普遍薄利经营,部分企业不得不压缩经营成本,影响安全运营。丰台运输管理分局与液化石油气瓶装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从瓶装液化气运输发展前景、政策导向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角度出发,建议其走集约化、专业化经营路线,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通过此次液化石油气运输专项整治行动,丰台辖区注销1家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企业,注销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车辆27辆,目前丰台辖区已无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的企业及车辆。
房山区
目前房山区区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共计31户,其中运输1类爆炸品企业2家;运输2类液化气、天然气企业7家;运输3类汽、柴油企业19家;运输放射性物品企业2家;运输危险废物企业2家。为进一步夯实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合法合规运营。房山区交通局采取以下措施:
签定安生产责任书。与全区31家化危企签定了安生产责任书,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完成重大节日和重要会议期间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监管工作。在重大节日和重要会议期间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确保期间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无事故,完成年元旦、春节箱烟花爆竹等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管。开展安全专项检查。一是开展瓶装液化气专项治理。对所属化危企业进行排查,截至目前与所属企业共签定瓶装液化气安全保证责任书31份。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清理不符合规定使用的瓶装液化气企业2家。二是开展行业储能电站、光伏发电、充电桩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所属化危行业储能电站、光伏发电、充电桩安全生产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发现3家化危企业存在安全教育、安全培训不健全等问题,并责令其立即整改。扎实开展日常执法检查,排除化危企业安全急患。联合四站二队,对全区化危企业进行细监管、无遗漏、无死角深度体检,帮助企业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截至5月底,共检查化危运输企业91户次,出动人员人次,车辆91车次,查找安全隐患15个、限期整改4起。督导企业完善制度和硬件设施设备。半年来,督导全区31家化危企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导静电设备、悬挂或喷涂相关危险货物运输标志标识,配备灭火器等安全设施。结合企业实际帮助企业完善和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安全应急,隐患整改排除,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事故责任追究、重点部位、岗位的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
(来源:市道路运输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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