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年广东省家用燃气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10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热负荷偏差”“进气管结构尺寸”“热效率”“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等。
省市场监管局介绍,本次抽查共对41家企业生产的60款家用燃气灶产品开展。抽查重点对家用燃气灶的气密性、热负荷偏差、离焰、熄火、回火、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温升(操作时手必需接触部位)、耐热冲击、耐重力冲击、熄火保护装置、热效率、进气管结构尺寸等12个项目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8家企业生产的10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有:“热负荷偏差”“进气管结构尺寸”“热效率”“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等。
据悉,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的生产者以及销售者,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将责成相关地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即:责令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予以限期改正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通知本省的销售者停止销售或依法处置同一产品;整改后拟重新上市销售的产品,需更换产品包装或者作出产品合格承诺标示;市场监管部门对承诺整改合格的产品实施定期跟踪抽查;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本次通告不合格产品标称生产单位和有关销售者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主动采取下架或者其他措施依法处置不合格产品,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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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龙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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