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初
李女士在一家商贸公司购买了3台集成灶
没想到在使用过程中
突然发生爆炸
李女士因此受了伤
那么
新买的集成灶怎么会发生爆炸呢?
当事人李女士说,她所住的楼栋还没有开通管道燃气,于是就通过朋友介绍购买了三台某品牌集成灶,对方承诺可以将集成灶进行改装,暂时使用罐装液化气。李女士讲:“当时买的时候,商家说他们改不了或者是不允许改的话,我们是不会买的。”
7月6日,商家送来三台集成灶并给李女士安装好了其中的一台。因为集成灶改装需要减压阀,当时商家的技术人员没有带来减压阀,也就没有给李女士接上罐装液化气。于是,李女士自行购买减压阀并安装了上去。7月15日下午,李女士在厨房煲汤,当她准备关火时意外发生了。
李女士说:“本来是开小火的,然后我关了之后就直接爆炸了,威力很大,那个锅已经炸开了。砂锅跟集成灶的玻璃全部都碎了。”
集成灶爆炸,滚烫的汤溅到了李女士,导致其身上多处被烫伤。李女士为此向商家提出4.2万元的赔偿,并要求退还已经购买的集成灶。对李女士提出的赔偿要求,商家表示不同意。
某品牌集成灶代理商秦先生说:“不是说我们不承认没有责任,你要赔偿,我作为经销商,我说我理亏了无所谓,我承担多一点,但是你不能太过分,就一口咬定说要这么多,那我们没办法接受。我说最多就给到一万五,但如果说超出一万五的就免谈。李女士改装集成灶接口是要经过厂家和商家同意并由技术人员安装的,李女士自行购买减压阀安装,并没有告知我们的技术人员前来调试,是导致集成灶发生爆炸的主要原因,李女士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此外,他也对李女士购买的减压阀合格性提出了质疑。
李女士说:“都是怪那个阀口,那个阀口一点问题都没有,我们买的都是国家标准的,也是新的规定出来的阀口。”
对代理商秦先生的说辞,李女士并不认同,说技术人员当时并没有告知减压阀一定要由他们公司的人来安装调试。李女士表示,如果协商不下,她将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德恒(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盘旋说:“本案当中用户也就是消费者,她明知道这种情况存在而擅自对燃气灶具进行了改装,首先她肯定是有一定责任的,从燃气经营者层面来说,本身对这个燃气是否适用石油液化气,是有相当专业性的,因此他提出来的所谓改装指导意见,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专业的操作规程予以指导的情况下我们认为他也应当承担一定过错的责任,具体的责任分担以及事故产生的原因,应当以液化气爆燃事故调查鉴定报告,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司法鉴定的结果,来作为事实认定的依据。”
记者走访一些燃气灶销售门店了解到,燃气灶在使用时必须使用本炉具所规定使用的燃气种类,不能使用其他燃气,否则很容易发生意外。
某燃气灶销售门店品牌代理商彭淑娟
液化气和天然气是两种不同的气源,它的压力是不一样的,天然气的气,压力通过燃气公司的表来协调以后,压力就没那么大,液化气它是平常罐装的,然后直接冲上去的,它的压力很大,所以不能够混合用的。所以提醒市民在选择燃气灶的时候天然气就专门天然气的液化气就专门买液化气的,买天然气一定要看这个工厂的技术指标是不是达标,是国标的才可以,不是国标的不行。
记者:韦晓王敏怡(见习)
来源:南宁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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