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即日起,全市范围内将开展小区车库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住宅小区车库(储藏室)私拉乱接管道燃气,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居民安全用气意识,消除城镇燃气用气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据悉,此次整治将持续到6月底结束。

各辖市区要借助网格力量,落实属地责任,全面开展梳理排查,真正摸清小区车库(储藏室)内安装使用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的用户底数,同时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在车库(储藏室)内储存、使用的液化气钢瓶要进行回收,在车库(储藏室)内安装的燃气管道要进行拆除。对拒不整改,违规供应、使用燃气的,要依法严厉查处。

通知明确,各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向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供气,并严格落实实名制销售、入户安检等制度,确保规范化经营。对充装单位违法违规充装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的行为,对“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不符合规定的配送车辆,有关部门将坚决予以查处。

链接: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小区车库,严禁使用瓶装液化气和管道天然气;地下或半地下室,严禁使用瓶装液化气,当使用管道天然气时,必须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群租房,严禁在住宅原设计厨房之外的房间使用燃气,当原设计厨房使用瓶装液化气时,不得超过2瓶(15公斤规格);高层住宅,指建筑高度超过27米的住宅,严禁使用瓶装液化气。(陈琳李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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