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燃和点供企业都是政府监管的对象。对于企业企业自建LNG供气站是否属于城镇燃气管理范畴,以及到底如何监管,一直以来都有一定的争议。
近日,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对湘西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关于工贸行业企业自建液化天然气站安全监管工作的复函》,却引起了业内诸多人士的广泛讨论,有人认为,这是明确了企业自建LNG点供也属于城镇燃气范畴,必须要严格监管,以后还可能会实行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制度,企业必须要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从答复来看,湘西州的这份请示应该主要是围绕企业自建液化天然气站的各方面监管的问题,而且不仅仅是安全监管的问题,还涵盖了燃气设施规划、建设、竣工验收等全流程监管问题。
但实际上,这份复函缺乏基本的说理,几乎仅为对现有法条的照搬罗列,没有对企业自建LNG气化站模式进行描述,也没有对法律适用作出解释,最令人不解的是,最后复函的结论部分,即“同理,我省工贸行业企业自建的液化天然气站也应当严格执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标准规范要求”,这样的话几乎无法给相关监管部门监管企业自建LNG气化站活动中起到指导作用,非常原则化,无法具体适用。
事实上,我们仍然认为,依照现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对LNG点供商而言,无论从物理形态还是终端接受设备来讲,如果气化站由企业自建和运维,那么LNG最终是否作为燃料使用,均不应属于城镇燃气范畴。但以湖南省应急管理厅为例的相关监管部门出具的复函和其他各地区相关监管活动来看,监管部门确实在管理企业自建站方面更加严格了,这是大势所趋。或者是燃气管道铺设越来越完善,抑或是安全问题越来越得到重视,这些都是监管部门转变执法力度的诱因。在这样的背景下,无论是经营LNG点供的企业,还是需要使用LNG的企业,都应该做好相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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