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新闻客户端12月21日消息记者时宽兵通讯员周伟尚家川文/摄12月20日,金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苏孟中队执法队员,在苏孟乡江家村一家饭店内检查燃气使用情况时发现,该店使用的液化气灶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且胶管老化,存在安全隐患。当即,执法队员向饭店负责人说明了不规范使用燃气可能引发的危害,现场指导并要求对其整改。当日下午,执法队员再次前往该店回头看检查时,负责人已对燃气灶安装了熄火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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