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欧阳智慧、王玉颖)擅自将面包车改装成微型货车,满载21个液化气罐满村转悠,一旦燃气泄漏或车辆发生碰撞,都极易发生燃爆事故,安全隐患重大。11月11日,保康县马良派出所民警进村排查治安隐患时,发现并安全排除了这颗“移动炸弹”。
民警对液化气罐予以扣押。通讯员供图
11月11日9时许,保康县公安局马良派出所民警在马良镇西山村入户排查治安隐患时,一辆号牌为鄂E***8T的银色面包车后车窗被遮挡,这一异常情况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随即上前对该车辆进行检查。
就在司机打开车门的一刹那,一股夹杂着铁锈味的液化气气味扑面而来。民警仔细一看,面包车内部被擅自改装,除前排驾驶员和副驾驶座位外,后两排座位全部被拆掉,车内装载着21个液化气罐,每罐都装满了液化气。
经查,面包车司机佘某,55岁,宜昌市夷陵区人。今年10月以来,佘某在无危险品道路运输证等任何资质的情况下,驾驶私自改装的面包车,在保康县马良镇西山村一带,事先回收村民空液化气罐,在宜昌充气后再运回西山售卖给村民,佘某先后从中非法获利元。
“你知不知道车上拉的是易燃易爆物品?一旦车辆发生碰撞或液化气泄漏遇明火随时会爆炸?”随后,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21个液化气罐予以扣押,对佘某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民警提醒:液化气属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存储都要有专业资质。在未取得危险品运输存储资质的情况下,非法运输、存储液化气钢瓶,将构成非法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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